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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普法教育:诈骗罪

作者:yjjzw   添加时间:2015-11-06 11:53: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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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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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基本结构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一一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一一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一一行为人取得财产一一被害人受到财产的损害。


 


2

说明: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2)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道会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3)行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虚伪的证据,使法院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对方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诈骗罪成立;

(4)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是以2000元为起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5)诈骗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刑法第210条);

3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犯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或其他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 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案例一

 

小莫服务的那家客户的老奶奶信佛,成日念经,也时常到附近的寺庙中供钱供物,而且十分大方。小莫有次回家和几个朋友谈起此事,几个朋友一合计说:与其让老太大把钱给了别人,不如给我们。就决定在小莫与老人外出散步的路上设计由小莫的朋友装扮成和尚在路上让小莫配合实施诈骗。此日,假扮和尚的两人上前对老人说:“你印堂发黑,必有大灾,而且是由你在国外的儿子为你受苦,在一周之内你在国外的儿子必受大难,重则死亡,轻则受残,一定要在24小时内用符并且作法事化解。。。”,老人深信不疑,于是将几个人领回家中拿出5000元要求其作法事,和尚说要救你儿子必须要用十万元来供奉,法事完成当即返还,而且说出家人只为作好事,不能收钱,老人更加相信了,就到银行取出15万交给和尚。几个人胡弄了一番离开,等老人去拆开那包钱时才发现是白纸。小莫事后分得赃款7万元。案发后,小莫等人受到法律的惩罚。

此案中,小莫伙同他人对客户家的奶奶进行了诈骗行为,触犯了刑法,在工作中我们不要参加任何邪教与传销组织,更不要相信迷信受人支配。

案例二

 

秀秀在客户家工作已经有一年多了,与客户家相处融洽,秀秀是个爱打扮的女孩,挣的工资多半都买了衣服,一次和朋友聚会时,大家都很羡慕市场橱窗中的一件价格21800的大

衣和一个价值1 0000块的手袋,并说要是谁穿上它,大家就认她为大姐大,秀秀十分心动,但苦于没钱。在虚荣心驱使下,她向客户谎称家中的老房子倒了,建新房子需要3万元钱,并承诺会用工资向客户慢慢偿还。客户动了恻隐之心,借给了她。秀秀拿到钱的当天下午就趁机收拾好行李私自离开了客户家,买了衣服在朋友面前炫耀了一番。客户见秀秀私自毁约就报了警,秀秀涉嫌诈骗被拘留。

秀秀因虚荣心害了自己,在工作中要端正心态,不得明示或暗示要求客户送东西,更不能欺骗客户搏得同情而得到救助或帮忙。

情形三 因过失为诈骗犯提供诈骗和实施的机会致客户或他人财物受损的行为;

情形四 受人胁迫而共同实施诈骗行为致客户或他人财物受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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